用情办好“大小案”,用心解决人民群众“冷暖事”。除有力指控犯罪外,她将“为民初心”融入检察办案,做到听民声、知民意,用心传递司法的善意和温度。
在协助检察官办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时,她发现被害人付某某因案受重伤,急需救治,而嫌疑人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为解决付某某的燃眉之急,她主动帮助付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经该院审查认为,付某某家中尚有未成年人需要抚养,为照顾付某某,妻子无法继续工作,全家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为加大救助力度,她协助检察官提请江西省检察院、新余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同时,她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落实低保、就医等帮扶政策,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帮助付某某一家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