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检察院与新余市心理学会达成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效果最大化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让涉案未成年人接受专业化的社会帮教,提高我院未检工作的专业程度。8月3日,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与新余市心理学会友好协商,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达成协议并举行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与新余市心理学会代表联合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并就我院未检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并围绕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帮教,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此次合作,望城院与新余市心理学会将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临界帮教、亲职教育、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跟踪回访、心理测评和心理辅导、法制教育等工作,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法制宣传教育、校园欺凌预防、不良行为干预等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顺利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