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前往被害人廖某家中开展现场答复。
今年3月,随着法槌落下,一桩沉寂三十年的故意伤害案终于审结,被告人获有罪判决。我下意识地看向旁听席,被害人廖某老泪纵横,他终于等来了法律的公正回响。
此时,手中薄薄的卷宗让一桩三十年的陈年旧案逐渐浮现。1995年,廖某在茶馆喝茶时突遭一伙人殴打致重伤并落下终身残疾,从此失语、丧失劳动能力。凶手是谁?为何行凶?这个谜团折磨了他整整半生。我们从廖某的哥哥口中了解到,三十多年来,廖某一直在上访。照顾他的父母先后离世,临终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真相大白。如今他孤身一人,靠低保撑着,依然坚持讨个公道。
第一次见到廖某,是在2023年的夏天。廖某颤颤巍巍地走进我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递上一张手写控告书。接待检察官用手势和简单问答与他耐心“对话”,渐渐拼出案情轮廓。在听取汇报后,我意识到廖某反映的情况涉及刑事犯罪,我们随即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检察监督,由此正式启动。
在调取案卷后,我们发现卷宗中只有寥寥几份笔录和伤情鉴定意见,关键证人、犯罪嫌疑人踪迹全无。当年公安机关虽立案侦查,开展了询问证人、查找犯罪嫌疑人等侦查工作,但因犯罪嫌疑人一直潜逃,案件未能侦查终结。
为查清真相,我们逐一回访当年证人,协同公安机关辗转多地,用“拉家常”的方式帮证人慢慢回忆。经过两个多月努力,真相浮出水面:1995年11月6日,张某甲(已死亡)因修车款纠纷,邀约张某乙等人前往茶铺打砸,混乱中将正在喝茶的廖某打成重伤。
2025年4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我主持召开了检警联席会,围绕追诉时效、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等提出侦查取证意见50余条。2025年5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乙被抓获到案,供述其伙同魏某、谢某一起作案。随后,谢某和魏某悉数归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事实已查明,法律难题接踵而至:案发已近三十年,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我们召开检察官联席会,邀请高校法学专家论证,大家一致认为:本案1995年已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乙长期逃匿,且被害人持续控告,未超追诉期限;魏某、谢某在1995年没有被公安机关明确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乙到案后才供述二人涉案,故二人的行为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刑法以及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魏某、谢某的追诉期限为15年,二人在追诉期限内都没有实施新的犯罪,不能引起追诉期限的中断,故二人的行为已过追诉期限。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追诉期限不再追诉。
办案的同时,我们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向廖某发放救助金,缓解其看病就医燃眉之急。2025年底,我们先后组织3次调解,促成犯罪嫌疑人当面道歉并达成49万元赔偿协议,目前赔偿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今年2月,我院对谢某、魏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我院提起公诉,3月,法院认为张某乙系从犯,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张某乙表示认罪服判。
我们的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这样的陈年旧案,每一步都可能被任何一个“不可能”拦腰截断,需要我们有永不放弃、敢于较真的勇气。我们多走一步,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就多一分,这就是我们办案的意义。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