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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中国司法实践?推动刑事法治发展
时间:2026-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扎根中国司法实践 推动刑事法治发展

——读朱孝清同志《刑事司法研究》

卞建林

立秋过后,天渐转凉,因酷暑高温而烦躁的心境也慢慢平静下来。有道是天凉好个秋,心静可读书,恰好喜得朱孝清同志四卷本《刑事司法研究》丛书。初作浏览,便觉装帧简约而不失华美,卷帙厚重而透着大气,内容广博而文笔精练,不由得赞曰:文如其品,书如其人,名实相符,大家风范。

孝清同志是改革开放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黄埔一期”的高才生,毕业后一直在司法部门工作,并长期担任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数十年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进行学习和研究,关注理论前沿,探寻司法规律,立足司法实际,解析工作难题,推进检察改革,倡导制度建设,堪称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涵养深厚,立场观点鲜明,研究成果突出,是我国政法领域公认的专家型领导。

作为一名从事刑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研究的学者,通读孝清同志的《刑事司法研究》,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深刻体会到这套著作绝非一般的学术论文汇编,而是作者深度参与、系统总结、竭力推动我国刑事法治完善与司法改革进程的标志性成果。它记录了作者40余年在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上下求索的艰辛足迹,承载着作者对依法治国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美好追求,反映出作者心系天下、为理想奋斗的家国情怀和维护正义、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也从一个侧面记载了四十余年来我国刑事司法发展进步的轨迹和历史”。全书立足中国国情、紧扣司法实践、直面时代问题、坚持守正创新,完整呈现了一位兼具顶层视野、一线经验与理论深度的法治专家,竭力推动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卓越成就。相较于纯粹书斋式研究,该书的最大特点在于:作者的大量学术观点、制度建言与机制设计,直接转化为立法条文、司法规则与工作机制,对我国近30年来刑事诉讼制度、检察制度与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进步产生深刻影响。

立足中国实际,研究中国问题,建立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这是作者在从事法学研究中一贯秉持的基本立场,也是其个人风格鲜明的学术标签。作者在自序中便强调:我们从事的是中国的司法工作,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对它们进行研究的目的是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因此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研究。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我国法学研究中曾出现盲目移植西方法学理论、机械照搬域外司法制度的现象,部分研究严重脱离中国国情,缺乏中国主体性意识,简单以西方理想图景来裁量、评判甚至否定我国的司法体制与检察制度。针对这一学术偏向,作者在《求是》杂志上刊发文章,旗帜鲜明地主张:法学研究必须立足中国宪法制度、立足中国发展阶段、立足中国法律文化,聚焦中国法治实践问题。这一立场和主张,纠正了一段时期刑事诉讼研究“以西解中、重移植轻适配”的偏差,为完善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构建中国自主的刑事诉讼法学、检察理论知识体系明确了发展方向。

探寻刑事司法规律,丰富刑事司法理论。司法,“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开展司法活动,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遵循司法的客观规律。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学科体系,司法学并不属于独立的法学学科,因此对司法活动的研究、司法性质的认识和司法规律的探寻都远远不够。而且,从事司法活动研究的大都为诉讼法学者,这就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作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明确指出有关司法的理论是一个学科群。以刑事司法为例,除了需要研究刑事司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之外,刑事实体法以及前置法(民法、行政法)、刑事程序法、证据法、律师法、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刑事执行、刑事司法制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学、国际司法协助等,都是研究的内容。基于此种认识,结合自身工作,作者很早就重视对刑事司法原理的研究,开展对刑事司法规律的探求,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讲话,努力廓清刑事司法的概念,凝练刑事司法的特点,阐释刑事司法的功能,弘扬刑事司法的理念,并对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和争议问题,如司法公平正义观的确立和发展、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司法的亲历性、司法工作与群众路线等,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提出很多富有见地、发人深省的观点和见解,加深了人们对司法原理和司法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司法理论体系。

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促进刑事诉讼制度完善。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核心议题,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任务和要求。作为长期在司法一线工作的领导,作者一直十分重视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加强对人权的保障。针对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刑讯逼供顽疾与冤错案件风险,作者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系统提出一套遏制非法取证、规范侦查讯问、强化程序正义的工作要求和立法建议。其中,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其最具代表性的制度成果。作者上世纪90年代在浙江便率先试点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后,又推动在全国检察系统全面推行,并在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上郑重建议将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纳入刑事诉讼立法,最终促成该制度写入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成为规范侦查权行使、防范非法取证、保障供述合法性的重要制度。与此同时,作者还提出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时进行身体检查、对刑讯逼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部分倒置、非法证据排除等一系列建议,多数被立法和司法解释吸收,系统完善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补齐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短板。

适应形势发展,解析工作难题,指导检察实践。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我国开展了多轮司法改革,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也适时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补充。面对形势的发展、法律的修改,作者基于自身担负的职责使命和高度的学术敏感力,第一时间对相关重大问题、疑难问题、争议问题开展研究,发表个人见解,进行理论辨析,或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提出对策性、改进性措施,以指导检察实践,解决工作难题。例如,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职务犯罪侦查提出更高要求。为此,作者在全国检察系统最早就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如何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问题发表文章,提出要转变侦查方式,即在侦查理念、侦查重心、侦查决策、侦查机制等方面实行转变。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作者提出,这“是诉讼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并从职能、诉讼地位、证据要求、程序正义条件、目的等方面作了理论论证。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作者又敏锐地发现控辩协商环节透明度不足、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的实施问题,及时提出控辩协商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改革建议,被最高检采纳并纳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约束机制,推动协商从“形式开展”走向“实质公正”。特别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地、检察职能面临重大调整的关键节点,面对某些“检察制度遭遇危机”的悲观论调,作者精准研判改革逻辑,提出“坚持宪法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增强监督刚性、拓展履职格局”的发展思路,为新时代检察制度转型重塑、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引。相关成果获评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一等奖,并被编入中国法学会《要报》供中央决策参考。

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捍卫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学界曾一度出现质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批捕职权、诉讼监督权限的声音,甚至否定我国检察制度的合理性。作者立足历史逻辑、制度逻辑与实践逻辑,系统论证中国检察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科学合理性与独特制度优势,同时客观指出制度运行短板,坚持“守正不僵化、改革不离根”,在回应质疑、澄清误区的同时提出体系化完善方案。作者的研究直面争议、正本清源、论证充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行稳致远、发展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学理支撑。

此外,作者立足司法实际,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多项司法工作机制革新,补齐制度运行短板,统一司法办案尺度。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作者推动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打通行政追责与刑事追诉的制度壁垒;针对办案数据功利化、监督形式化问题,确立“重实效、轻数量”的诉讼监督评价导向;针对专业化办案需求,倡导检察人员专业化分工、定向培养机制。这些创新举措,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效,让纸面制度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孝清同志长期主管刑事检察工作和检察理论研究,在工作之中、闲暇之余,坚持理论研究,勤勉治学,笔耕不辍,著述丰厚。他的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践;坚持直面矛盾,勇于学术争鸣;坚持求真务实,倡导开拓创新;坚持立足中国,兼具国际视野。这套四卷本《刑事司法研究》,是其数十年论文、讲话、授课的精华汇编,是其长期以来孜孜不倦、辛勤探索的成果结晶,也是其毕生参与和推动我国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繁荣发展的集中展现。总体而言,孝清同志《刑事司法研究》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了理论研究、立法完善、司法改革、实务履职、人才培养的深度贯通。作者以40余年一线司法经验为根基,以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为目标,既坚守中国法治主体性,拒绝教条移植,又积极借鉴域外有益司法文明,形成了“立足实践、回应问题、适配国情、引领改革、服务立法”的独特研究范式。其诸多制度建言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推广、从学术观点走向立法条文、从理论思考走向司法常态机制,深刻塑造了新时代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侦查规范、证据规则、检察体制机制与人权保障体系的基本形态,为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留下了厚重、扎实、经得起实践与历史检验的学术财富。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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