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每一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2006年6月,我跨入了检察院的大门,怀揣着最美好的理想,开始了我最美好的年华。我在站在检察队伍这个舞台将近十五个年头了,新时代的检察官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身边的前辈们回答是:温暖善良、坚守正义、敢于亮剑、不忘初心。检察工作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担当!
2016年,我办理了一件儿童遭遇性侵害的案件,被害人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而这个孩子被性侵的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就在办理这件案件时,我已经是一位母亲了,也是因为自己当了妈妈之后才会有更多的感同身受。翻开案卷,从这个十三岁孩子的每一字一句中,我强烈感受到了孩子四年来的伤痛和绝望。我当时就有一个念头,我们作为一名检察官,除了依法严惩被告人,还能做些什么来更好的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作为一名女性,同时也是一位母亲的我,开始更加关注对未成年的保护。同年,我们新余市检察院成立了一支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公益团队,它就是女童保护江西新余团队检花分队。这支团队主要深入幼儿园、学校、偏远农村和社区,开展儿童防性侵自护教育课程。在办理了这件儿童遭遇性侵害案件之后,我毅然选择加入了女童保护团队,成为了一名志愿者讲师,为本市区、乡镇的幼儿园、小学的360余名儿童带去“女童保护”安全教育课程。我想尽自己所能和我的同事们一起来守护孩子们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作为检花团队成员给学生上“女童保护”课
2017年,我开始接触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对于我来说,公益诉讼工作是一个完全陌生而广泛的领域。我只能从零开始,克服一切困难学习公益诉讼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咨询讨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守护公益,检察先行”。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民检察院承担着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公益诉讼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地方,外出调查是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家常便饭。当办理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经常需要爬山涉水、走街串巷,实地核查污染情况,因此我几乎走遍了辖区内的每一个乡镇。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排查线索58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让人欣的慰的是,办案的过程虽然辛苦,但每个案子最终都有了一个妥善的结果。经过我们向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沟通协商等工作,看到“脏乱差”的环境慢慢消失,看到河水逐渐变清,看到居住环境改善后居民舒心的笑容,我想,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深入乡村为村民普法
肖晗,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06年进入望城检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