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
李峰鑫,男,汉族,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91年8月为江西新余市检察院驻新钢检察室助检员,1996年2月为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干部,1997年3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刑事检察科副科长,2001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2001年12月为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2002年5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6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9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0年12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1年4月任江西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7年7月任江西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负责全面工作。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付林
付林,女,汉族,江西新余人,法律硕士,2010年4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2010年4月为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干部,2011年4月为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13年8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主任科员,2017年5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二级检察官,2017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二级检察官,2018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一级检察官,2019年8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0年12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5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23年1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四级高级检察官。
负责日常工作、公益诉讼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管理(除业务数据)、数字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检务督察、司法警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建兵
钟建兵,男,汉族,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8年12月任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干部,2009年12月任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10年12月任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技术室副主任(期间:2011.06 任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4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科员,2014年7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助理检察员,2015年3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助理检察员,2017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科员,2019年8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2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23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负责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检察技术、案件管理(业务数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根
林根,男,汉族,江西新余人,硕士研究生,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5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2017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科员,2019年6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2019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2023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负责党建、干部人事、政工、干部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政治部。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敖小亮
敖小亮,男,汉族,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1996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部,1997年3后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刑检科书记员,1997年9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刑检科科员,2001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刑检科助检员,2003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副科级干部,2006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副科级检察员,2008年6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员,2012年4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2017年3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2019年7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23年1月任江西省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协助分管第一检察部。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清华
刘清华,男,汉族,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996年9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部,1997年3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1997年9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科员,1999年1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助检员,2003年4月后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副科级干部,2006年4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检察员,2008年6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科级检察员,2011年6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2016年7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2021年8月任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分管计划财务装备、协助分管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