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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工作总结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

2021以来,在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的重要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21年以来工作回顾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大局。2021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5件153人,受案数同比上升71.64%,受案人数同比上升51.49%,审结116件15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4件87人,不批准逮捕52件6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件302人,受案数同比上升31.4%,受案人数同比上升29.74%。已审结案件227件293人,其中提起公诉161件219人,不起诉66件74人,通过检察履职,为社会稳定大局贡献了望城检察力量。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我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坚决持续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2021我院共受理3件4人,审结2件20人(为上年未结,已发出检查建议并受到回复),已生效判决1件19人,另外一件在审判阶段。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召开公检法三方联席会研究商讨,并将案件初步办理情况上报市院,做到严把案件办理的证据和程序关,确保案件办理的质效。今年5月,我院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突出工矿检察特色,服务保障新钢公司健康发展。把新钢打造成为有世界影响力的一流钢铁企业是省委、省政府站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际,以新时代高质量工矿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新钢公司健康发展,支持新钢公司“转型升级冲千亿”。自今年3月以来,院把服务保障新钢公司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跟进服务,多措并举,开展了建院以来最大的一次服务新钢公司活动,努力为新钢公司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开展调研座谈问需于企4月16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带领全院班子成员深入新钢公司,围绕如何落实《望城工矿区检察院服务新钢公司发展15条意见》、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就如何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新钢公司健康发展作了充分的交流研讨。二是深入生产一线送法进企。我院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出资购置了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专利法等各类法律图书共计1000余册,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全体干警参与,按照“检察官挂联系新钢公司制度”责任分工,分成6个小组,深入到新钢公司分厂和二级处室,全面开展送法进企业三是专题宣讲助力依法治企。5月中旬,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所挂点联系的新钢公司分厂、处室等单位,讲座围绕民法典、设新钢公司典型刑事案件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法治讲座,提高了企业员工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四是“少捕慎诉”“专班制度”解企之忧。3月份,我院专门成立涉新钢公司刑事案件办案组,正式开通了涉新钢公司案件快速审查通道,依法快捕快诉,突出打击侵犯新钢公司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阻碍生产、强揽工程等各种犯罪行为为新钢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同时,积极贯彻“少捕少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新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负责人、技术、科研和管理骨干等,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依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涉案财物,对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和冻结,为涉案单位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4月26日,我院集中发布了5个涉及新钢公司盗窃、侵占犯罪等典型案例,为办理涉及新钢公司案件提供参考指引。

(四)践行检察新理念,护航民企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办理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时,把“平等保护”“严控羁押”司法理念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始终,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今年5月,我在办理新余某木业公司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过程中,企业法人代表欧阳某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及时主动上缴生态环境补偿款。且经过调查,欧阳某某平时一贯表现良好,积极带动家乡发展和村民就业此次为初犯、偶犯。针对该案上述情形,为深入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要求,我院依法决定对新余市木业公司、欧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企业主、员工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当即结合案件办理为该公司全体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守护公益核心,为建设“工小美”奉献检察力量。1-12月,我院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3,已收到回复3件(其中1件为去年立案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起诉9件,判决9件且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向破坏生态环境责任人索赔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40414.5元。具体工作中,一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足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市政府关于对袁河流域、孔目江流域禁渔的行动积极参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刑事+公益”办案合力。二是善于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注重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保护线索。加强与公安、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围绕破解公益案件跨级别、跨区划、跨行业等难题打破部门职能界限、实行内部整合,形成“侦查监督+公诉+诉讼监督”的合力,提高了办案效率。例如,1-10月份从刑事案件中摸排出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从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全程办理,现其中9件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聚焦工作质效促进检察监督水平有效提升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一)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求全院办案检察官认真学习高检院编写的《侦查监督规范办案一本通》,利用好检答网的“侦监平台”板块,及时学习平台常见问题的解答,提升运用平台开展两项监督工作的能力。截至目前,我院共办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件5人,制发书面违法纠正通知书3件3人。

(二)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严格做好同录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度化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实践,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件302人,审结案件227件29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4.37%,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97.85%今年3月我院被确定为全市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院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值班律师到场率100%,同步录音录像99.47%(1人操作失误未同录)。

(三)切实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一方面,对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前做足功课,主动商请法院、公安机关统一证据标准;同时,综合运用好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怠于行使侦查权等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退查、延期审批制度,倒逼检察官充分利用办案期限,加快办案节奏,切实把工作效率提上去,把案件比降下来。2021年,我院所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件比由2020年的2.12下降为1.063,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各项检察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及上级检察机关防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研究出台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做好疫苗注射工作;采取非接触式、视频、远程提讯等方式开展办案活动;积极利用微信公众、门户网站、“指尖上的检察院”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线上办事通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力用情传递检察温度

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在履职过程中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群众所需所盼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一)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为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相结合。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件2人,审结1件1人。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女童保护等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副校长各项活动17次,发放法治宣传册900余册,范围涉及全市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校,宣讲女童保护课程8次。4月份,我院邀请新余市心理专业心理咨询师为10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专题授课,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应该“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这一主题,以图文并茂的新颖形式,从家长如何与孩子加强沟通交流、如何对涉法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瘾癖进行防范和矫治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开展亲职教育,促使融洽亲子关系,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

今年3月起,按照上级未检案件专业化集中统一办理的要求,市院决定涉未检案件全部由渝水区院集中统一办理。

(二)大力推行公开听证,提高检察办案公信力。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理念,积极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着力发挥检察听证在创新工作举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作用,主动回应回应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听证案件7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所听证案件涵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起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等,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公开、公正办理,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积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最优模式。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畅通信访渠道,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群众信访12件,其中上级院转办来信5件,本辖区直接接收7件,均为首次信访,所有信访件均按办信要求作了7日程序性或7日结果性回复,7日回复率达100%;属于本院管辖已办结并作办理结果答复的信访共8件(包括去年受理的2件),3个月办结答复率为100%。在此过程中,我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的工作提示》要求,明确了由本院“一把手”作为该项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统筹安排该项工作,12件首次信访中,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的信访案件5件6人。

(四)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彰显检察温度。截至目前,我院克服案源和救助资金来源等困难,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8人,发放救助金共计9万元。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大幅提升,且今年救助对象中有3人为未成年人,为国家重点司法救助对象。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强化各个办案部门的联系沟通,增强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并及时宣传、告知或移交案源的主动意识,形成司法救助工作检察“一盘棋”的局面。今年4件司法救助案件来源全部源于刑事检察办案。二是积极主动探索拓展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和适用主体范围,考虑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做到实事求是“因案救助”。如今年5月,我院承办检察官一行冒雨驱车近千里,到地处湖南岳阳的某小山村已故村民彭某家中,对彭某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实地调查工作,并最终为其成功办理司法救助申请帮助解决她们一家的燃眉之急,同时还积极与当地村委沟通,建议对申请人家中两个未成年孩子尽快启动符合政策的民政救济途径,共同帮助陈某一家度过难关司法救助工作的大力推进,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司法中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统一。

四、紧盯四项任务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一)成立工作机构,细化工作责任。根据《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我院作为派出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市院一体组织实施。为有效落实工作,我院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小组,抽调了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等8人组成了教育整顿活动工作小组,对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门负责实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开展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以政治教育为统领。组织全员参加市院统一举办为期3天的政治轮训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开展“一把手”讲党课,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党课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坚持“以考促学”,组织22名干警参与政法知识测试,线上统考优秀率达100%;以警示教育立规矩。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警服变囚服》等警示教育片7部,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报分宜检察敖克平案、宜春市司法系统腐败窝案和抚州市罗富杨案等典型案件;以英模教育扬正气。在市院选树先进典型14名,其中我院检察工作模范2名。

(三)推进查纠整改,整治顽瘴痼疾。一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开展分层级、多轮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活动,促使干警敞开心扉、与干警深入交流,使干警消除顾虑,打开心结。通过政治家访家庭沟通,先后发出《全体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组织全体干警签订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二是抓实个人自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检察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集中学习“三个规定”文件精神等,聚焦问题查纠、触及干警内心。在多次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开展宣讲的基础上,先后开展3轮全覆盖个人事项自查填报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梳理自查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强化问题专项整治。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15次,研究部署各类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按照“6+3+1”模式,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经自查、核查、认定各类顽瘴痼疾问题149个,整改149个,整改率100%。

(四)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成果转化。一是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始终,努力将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转化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9+N”项目清单,充分开展司法救助、送法进企、送法进校等工作,并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讲活动、便民活动及服务,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研究制定了13项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扎扎实实为群众(企业)办实事65件,其中司法救助7件。二是固化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先后制定望城检察院《关于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实施意见》《离职人员从事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的意见》等多项项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成果。

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凝聚检察工作的奋斗力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政治部牵头落实,按要求落实每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施计划安排,及时发放4本必读书目,不定期督促党员干警保持自学的持续性主动性,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稳步推进。6月29日和7月1日,组织全院干警分别观看“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热议讲话精神,畅谈学习体会。二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深化学习效果。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一把手”讲专题党课、参观革命旧址、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丰富党史学习教育载体。今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先后以《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从共产党的早期斗争,看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为题,为本院全体党员干警上专题党课,提升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组织干警先后前往罗坊会议纪念馆、赣西抗战博物馆等3个革命纪念地参观学习,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精神,并与赣西抗战博物馆签订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合作共建协议;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先后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等4个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撰写心得,体悟思想;组织网上“四史”知识学习教育竞赛、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考试等,检验和深化学习效果;组织干警观看《平安中国之守护者》、《村路弯弯》等专题电影;开展《时代新人说--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交流研讨活动,畅谈思想认识,汇报为民服务情况,提升干警学思践悟能力。三是在学史力行和办实事中开新局,单位和党员干警获得多项荣誉。今年6月,我院党支部先后被市直机关工委、市院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名党员被评为市院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市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肖晗同志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红色故事分享会活动,荣获二等奖;胡苗军、刘青参加市院机关党委组织的“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红色家书诵读比赛,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

六、注重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奋力脱薄争先,破解发展难题。自被确定为全省相对薄弱基层院以来,我院把立足实际、补足短板作为破解发展的难题来抓,共梳理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务保障建设5个方面7个问题。具体工作中,我院以“抓思想统一、抓理念转变、抓工作细节、抓队伍整治”为抓手,克服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今年4月8日,挂点领导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潜艇和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薄弱基层院帮扶工作5月17日,市院组织在我院召开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暨全市基层院建设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薄弱院对口帮扶工作;8月13日,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锦廷一行再次莅临我院就推进薄弱院建设进行部署推进。市院、分宜县院先后派出1名检察官助理到我院帮扶工作。二是注重自身发力。脱薄争先,数据先行。2021年新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合计60项,根据我院派出院职责和实际情况,涉及我院考核的项目为33项。其中18项在全省排名前30(其中11项为全省第一或并列第一),25项指标在全省前50名(排名全省前列的业务率为75.76%)。在省院公布的全省基层院考核评价结果中,我院取得了在6个二类院中重点工作排名第一、办案质效排名第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绩。三是建立脱薄争先工作机制。10月18日,我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传达全省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工作推进会精神,针对我院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等薄弱问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院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抓紧抓实”进行重点部署,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队伍建设,凝聚脱薄力量,全院上下掀起了一股真抓实干、力争上游的良好工作氛围。并随即建立起业务数据“每日调度和每月分析研判会商”“挂图作战”等机制,全力巩固优势指标,提升后位指标,规范案卡填录,提升办案质效。

(二)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和资源,通过开展专家讲座、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学习,观看红色影片,撰写心得体会,参与红色故事分享等活动,党员干警切身领悟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筑牢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二是利用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根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市第九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交流讨论心得体会,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了《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检察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会“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理念。四是以“学习强国”平台为抓手,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学习热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率先垂范,带头每天坚持“满分”学习,学习总积分一直位列市院全组第一,为全员干警树立了榜样。截止目前,学习总积分在全组排行前5名中,本院就有4人,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重视队伍建设,激发工作热情。一是自去年9月,向市院上报提拔、重用、晋升人员10人后,今年1、2月份经组织部批准,提拔1人,重用2人,晋升职级7人。今年5月,又完成3名干警的职级晋升,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二是完成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人,4月份已上岗;新招录在编检察官助理1人,8月份已到岗,有力补充了办案力量。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参加高检院侦监、公诉、政工网络培训100余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电视电话培训、井冈山、南昌学习培训20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强化信息宣传和检务保障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检察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检察内网信息工作共编发信息46条,省院采用8条;先后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学习强国、正义网、江西政法网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发表相关新闻稿件45篇,其中《检察日报》刊发消息15条,在正义网刊发评论文章2篇、新闻稿件11篇,江西政法网刊发12篇,对我院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普法宣讲、服务企业等工作进行了良好的宣传展示。1230高检院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用这21张照片,告别温暖的2021》,其中我院办理的新余某木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欧某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相关图片信息被综合报道(21张图片中,江西省检察机关有3张)。二是积极开展“制度规矩执行年”活动。学习中央、省市及上级院各项制度规范性文件,营造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氛围;系统梳理本院各项制度在制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下大力气健全机制、立好制度规矩,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全体检察人员的言行。三是代表委员联络、机要保密、机房改造、档案工作等稳步推进;车辆管理、计财装备、综治文明、节能减排等工作都较好地服务了检察业务和发展大局。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院能够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挥能动检察,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短板,比如“脱薄”工作任务艰巨;检察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以新时代检察理念和思维方式开展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党史学习教育、制度规矩执行年活动等工作的开展还需进一步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等等。下一步,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步主要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望城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制度规矩执行年活动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践行伟大的建党精神,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把“从政治上看”的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二、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落实服务新钢公司发展15条意见;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工作;深入企业、社区、城乡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大力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守护辖区的蓝天碧水,坚持办案就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望城检察贡献。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依法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改进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工作的公信力、透明度、群众的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优质检察产品,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聚焦监督主业,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加大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业务学习,提升监督能力。

五、坚持从严从实,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强化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以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契机,着力提升检察干警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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