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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总结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在市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院提出的一条主线、两项改革、三项品牌、四大检察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围绕“打造全国一流的特色派出检察院”工作目标,深耕法律监督主业,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在高新区案件全面划归我院管辖后,工矿检察的品牌越来越亮,望城检察被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所熟知,我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日益凸显切实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使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聚焦主责主业,守护和谐稳定

(一)扫黑除恶重拳出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2019年以来,我院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15人,全部批准逮捕并组建检察专班提前介入。受理审查起诉1049人,提起公诉1151人。其中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办案时间平均为35天;2018年受理的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办案时间平均为149天,2019年比2018年平均下降115天,同比下降约为77%。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交叉互动的联合办案力量。增强本院内部沟通协作,探索信息集中收集共享、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多向反馈、办案协作等做法。与袁河、高新公安分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带队前往袁河分局和高新分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我院与袁河、高新公安分局密切配合,积极就“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召开案情讨论会议,做到每案必开,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为审查起诉阶段高效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大力发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作用。我院在办理的廖文俊和朱顺华等两起恶势力团伙案件时发现,两个恶势力团伙利用渝水区市场监督局批准成立的寄卖行为幌子,超范围经营放贷款等业务,纠集社会上的黑恶势力,以非法形式催款,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办案人员也从中发现了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对辖区内的寄卖行监管措施缺失的问题,依法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采纳,该局开展了为期数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吊销了19家寄卖行,自行注销了3户,使寄卖行基本上退出了城区经营,取得了办理一批类案,教育警示一座城的作用,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得到了省委督导组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文辉的高度赞扬。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9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33182人(2018年共受理批捕案件108183人),件数比去年上升25件,件数上升23%,已审结131件180人,其中批准逮捕150人,不批准逮捕3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9370人(2018年共受理起诉案件139256人),件数和人数比去年上升60114人,件数上升43%,人数上升44.5%,已审结案件178349人,其中提起公诉150293人,不起诉2856人,已判决案件136224人,无撤回起诉案件、无捕后绝对不诉、判无罪案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件,以上三类刑事案件办案数量为379件,员额(共7名)人均办理刑事案件54.1,员额人均办案数量在全市前列。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大打击多发性犯罪力度。在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暴力、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类经济犯罪,坚持把办理涉众经济犯罪同预防犯罪、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坚持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例如我院正在办理相办理的欧阳某某、廖某某非吸案,案件承办人多次到被害人集中的乡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预防宣传工作。二是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积极推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院通过借鉴其他院的有效经验,与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对于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由该所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推动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三是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更加有效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我院在办理的一系列盗窃案中发现,新钢一些生产单位盗窃案件频发,且涉案团伙和人员众多(26人),并有新钢经警内外勾结盗窃国有资产现象。针对新钢公司的管理漏洞,我院3月向新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将人工巡查、电子监控等手段,建立定期人员轮换制度等。检察建议得到了新钢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夏文勇多次批示指示要切实按照检察建议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公司4月提出了6条具体的整改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二、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望城工矿区院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多项举措,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碧水蓝天净土。2019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已收到回复5件,未回复但已整改到位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已收到回复2件,未回复但已整改1件;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已收到回复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现因政策发生变化已作审查终结处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望城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实行全员投入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将所有员额检察官和检辅办案组全部分配公益诉讼任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开展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如今年6月,在市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分3个办案组,对高新区36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了专项摸排行动,实地查验了养殖企业环境影响报告、取水许可、动物防疫合格证、占地批复、生态化改造、污染排放等情况,并收集了附近村民群众意见,有关线索和摸排情况均已汇总处理。二是畅通我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信息通报渠道。对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排查,全面及时掌握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信息。相关单位根据自身执法办案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向我院通报了辖区内损害公益类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为我院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供了便利。有针对性的重点跟进,展开实地调查、调研,并及时将相关调查情况反馈至相关行政机关,促进依法履职,对可能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执法行为列出线索清单。今年2月,在与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联合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新余市再生资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对水资源环境造成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在厂区内堆放大量垃圾,因未配备除尘、覆盖设备造成作业区垃圾粉尘违法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4月4日,我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三是突出热点追踪。关注当前社会热点,追踪重大事件,对突发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关系到民生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事件深挖扯查,查证相关监管单位是否存在不履职、不尽职等情况,摸排案件线索;积极走进新钢集团厂区、社区开展接访,倾听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方面入手发现线索;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号举报,鼓励群众、社会组织通过申诉、控告和举报方式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关注新闻传媒、社会舆论等,对媒体曝光的新闻事件进行筛选,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例如,牛蛙是餐桌上的美食,由于牛蛙养殖门槛低、利润较高,但牛蛙的养殖问题突出,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土地资源,侵扰村居环境。我院在走访中发现新余高新区南源蛙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未配套相关环保设施,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现作为线索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四是加强个案跟踪回访。为防止行政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以跟踪问效的方式对涉案单位逐一进行走访调查,收集证据,确保全部落实整改到位,生态污染得以有效遏制。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忠华种养殖场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土壤和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于今年2月向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忠华种养殖场公司限期整改,清理堆积于养殖场内的畜禽废弃物并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加强监管力度。检察建议发出后,我院多次到忠华种养殖场现场进行现场走访,并督促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将检察建议内容落实到位,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于同年4月向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忠华种养殖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养殖场现已将原长期堆放的畜禽废弃物清理干净。五是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维护“舌尖上的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我院联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高新区辖区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向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新余市高新区社会发展部发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六是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推乡镇敬老院规范管理。10月,我院联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新开发区社会发展部在水西镇、马洪办事处开展了敬老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现场调查取证以查明敬老院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监管不严的现象。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人民需求同频共振,为辖区经济全面转型升级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水平。新余高新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有各类工业企业4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80余家,是新余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为提升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水平,我院利用院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特别保护、协调保护、打击保护、规范保护、法治保护”的意识,自觉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中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等一些新型案件的打击力度,为新钢公司、高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好的营商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主动深入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尊商重商环境。一方面,多次组织干警走出机关,以座谈、宣讲等形式,主动深入走访企业,全面掌握高新区重点非公企业经营情况,聆听非公企业主在发展过程中的司法诉求。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服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检企共建”工作,坚持每月至少与企业联系一次,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教育企业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更加有效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如我院在办理一系列盗窃案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向新钢公司发出关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控力度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新钢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回复我院,促进了企业大力完善内部管理。四是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普通劳动者、学生等不同社会群体走进检察机关。今年4月29日和5月29日,在“五一”“六一”两个节日来临之际,分别举办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拉近了人民检察与群众的距离。同时,多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数百名在校学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五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新的更高、更丰富需求2019年以来,我院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0件次。其中来信7件,来访3件;涉及控告类信访7件,其他类信访1件,法律咨询类信访2件。其中直接办理1件,受理并分流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7件,直接答复2件。所有信访件均依照高检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的要求,做到了按期回复并答复。

四、抓住核心重点推进法律监督提升

我院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检察核心价值,注重统筹兼顾,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源头防治,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我院严格按照市院的要求,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严格要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开展刑事案件质量问题登记汇总通报工作,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及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中的问题归纳汇总,提出改正意见,充分交流意见,提高案件质效。进一步运用、完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就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经济、民生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的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以刑事抗诉为中心,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今年6月,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1件,及时向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判决的审查工作,严格把握抗诉标准和条件,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的监督。今年我院办理起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法院一审判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我院积极抗诉后获二审法院支持。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履职。如今年我院在办理的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发现渝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存在对辖区内的寄卖行监管措施缺失的问题,依法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对方积极采纳。该局开展了为期数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对长期未经营或实地核查找不到的寄卖行(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吊销19户,自行注销3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检察党务和政务等其他工作协调发展

(一)聚焦打基础管长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相关论断,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着力点和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稳支部各项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比如坚持每周四作为“党员学习日”,既学习政治理论,也学习检察业务。今年6月,根据市院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组织了部分党员干警赴嘉兴、上海参观中共一大会址,缅怀革命先辈,让党员干警近距离接受红色教育和革传统教育,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先锋创绩”“主题党日活动”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观看话剧《蒋国珍》、学习国家荣誉获得者和赣鄱先锋先进典型事迹、观看反腐专题片、结合肃清胡高平案毒害专项整治等方式,丰富党员教育载体,从激励、警示等方面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今年7月,我院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坚持党建引领,促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会“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理念,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办理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达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 “两结合、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二是注重把办案能手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办案能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专项治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难点领域,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队伍建设注入新鲜血液。今年,在省院、市院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我院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完成了1名公务员考察上编录用工作,9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四是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完成了中检网、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的有关培训任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以“学习强国”平台为抓手,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支部中心工作中,强化全院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让“学习强国”成为全院干警把稳政治方向的思想之舵和强化理论武装的“充电站”,成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二是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学习热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鑫率先垂范,带头每天坚持“满分”学习,学习总积分一直位列市院全组第一,为全员干警树立了榜样。同时,党支部通过“晒积分”、挑战答题、交流学习、分享心得等方式,形成了领导带头、党员争先、全员学习的“比学赶超”浓厚学习氛围。截止目前,学习总积分在全组排行前10名中,本党支部就有6人,且包揽了前4名。三是学习成果有收获。支部委员林根同志继获得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竞赛二等奖后,又先后在市直机关工委“学习强国”挑战答题大赛和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强国”挑战答题争霸赛中分别夺得第1名、第4名(取前12名)的好成绩,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学习强国”平台“挑战达人”称号,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新余检察干警的良好作风形象。

(四)坚守初心担使命,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工作。今年9月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院统一部署,院党支部积极行动。一是严格标准,把学习教育、检视整改贯穿始终,将“八个一”作为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参照市院5个分专题进行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交流研讨;每个党员都围绕“初心五问”进行了一次交流发言。二是围绕“民得实惠,党得民心”,强化党员干警宗旨意识,积极参与市院安排的文明创建各类志愿活动,多次到挂点帮扶的望城管理处颐养之家和公园北村社区开展捐资捐物、环境卫生清理志愿服务,把组织的关怀送到老人的身边,送到群众的家门。三是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各项竞赛活动,在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朗诵和演讲比赛中,我院党员肖晗同志一举获得两个一等奖;林根同志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四是认真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强化综合服务和检务保障工作。一是狠抓检察调研、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年初对调研、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计划、安排,下达了目标任务。在实际工作中,院领导和科室领导带头做、带头写,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写作热情。今年以来,检察内网信息工作共编发信息55条,已被省院采用5条,市院采用46;检察外网刊发25条。同时,顺应时代发展和公众需求,2019年抓好了新媒体建设力度,打造“新余望检”微信公众号,努力做好微信创作和编辑工作,明确了宣传检察工作正能量的宣传方向。编发微信公众号信息53条,其中原创12条二是认真做好了检委会及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督查、代表联络、检察统计、传真、保密、档案工作发展良好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综治等后勤工作都较好地服务了检察业务工作加强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检察机要通道、三级专线网系统和检察系统专线网络电话等设备维护,保证了设备运转正常。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院党组要求,率先圆满完成了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年内多次到联系帮扶的下村镇杭桥村委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面对面与贫困户谈心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积极落实市委组织部“党建+颐养之家”工作部署,投入近2万元,从资金、油、米等方面,积极帮扶联系点——望城管理处颐养之家,给老人们带去关怀和温暖。

今年以来,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受我院干警编制数影响(院现有编制23人,员额7人),要完成上级规定的四大检察工作任务,只能将办案任务较平均地分给各个员额带领的办案组,即所有员额办理都办理四大检察案件,从而造成我院员额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比高检院省院要求有差距。二是诉讼监督工作比较薄弱。两项监督工作开展不够多,只完成立案监督1件,法律监督工作亮点不突出,监督力度和效果急待加强。三是扫黑除恶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在省院田检规定黑恶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不超过30天之前有两件案件因延长半个月起诉期限的现象四是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困难。民事检察工作案源少,案件线索不多,前些年仅靠市院交办一两件案件,行政检察工作没有对应的行政机关,几乎没有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虽穷尽全院所有的办案力量,但是还是要靠市院的集中行动才能完成公益诉讼案件任务。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今后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2020主要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破解难题短板,实现监督动能新旧转换,实现检察各项职能新水平、更高位的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工作信心。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检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在提高站位上展现新作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和司法办案相统一。找准定位,明确重心,在新时代的新方位中变转折为转机,为促进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再铸新余“工小美”新辉煌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

2.激活力,奉献一切完成扫黑除恶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精准打击犯罪上,力求快;在深挖黑恶势力线索方面,力求实;在中央督导组以及上级检查验收中,力求细。面对扫黑除恶斗争越来越重的审查起诉任务,教育全院办案干警凝心聚力,以牺牲一切奉献一切的精神,加班加点严审细查,提质强效,坚决执行黑恶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不超过30天的规定。

3.顾大局,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持续抓好防范重大社会风险、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工作。把顾大局全面融入办案全过程。始终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不该捕的不捕,必须起诉的一个不放过。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大力气,采取各种举措,做到能够办认罪认罚一律办,把工作做细做扎实,按照省院要求开始把认罪认罚率提升到70%以上。

4.抓监督,转变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由事后静态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静态、动态监督并重转变,改变被动的“坐堂办案”、“文来文往”的监督方法;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等方式,拓宽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线索来源。通过提前介入、个案协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查阅公安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参加重大案件的现场勘查、案件讨论等形式,全面介入侦查工作全过程,实现动态监督。

5.深耕主业,善做善成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发展,突出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主导、过滤和把关作用,做精做细刑事检察监督,深化优化民行检察监督,强化规范检察公益诉讼,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加重视与被监督者的沟通协调,注重提醒被监督者自我纠错,注重改进监督方法,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6.正视短板不足,促进全面过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下一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和制度建设,确保望检队伍的政治本色坚持严管厚爱,培养、用好优秀检察人才,为检察事业后续发展积蓄力量;在市院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聚焦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继续践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增强改革的系统效能;落实机构改革和人员配备,进一步激发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活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教育管理、狠抓正风肃纪、强化巡察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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