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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工矿区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城工矿区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院提出的“一二三”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围绕“打造全国一流的特色派出检察院”这个工作目标,以“五个抓手”为工作思路:抓品牌,抓重点,抓办案、抓规范、抓队伍,即:“抓服务国企这个品牌,抓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两项重点,抓办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规范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抓队伍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突出工矿检察特色,深耕法律监督主业,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以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深耕主业,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一)严打涉企刑事犯罪,维护工矿区和高新区的社会稳定。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253人。批准逮捕52人,不批准逮捕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42人,提起公诉3133人,不起诉812人;已判决案件2547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人,无撤回起诉案件、无捕后绝对不诉、判无罪案件。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承接高新区刑事案件,促高新区经济发展鉴于新余市高新区管辖范围内企业众多,为了发挥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办理企业案件的专业优势,经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自20185月开始,将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刑事案件由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管辖。将高新分局的案件交由我院管辖后,既有效地缓解了渝水区检察院的办案压力,也解决了良山公安分局撤销后我院案件数量偏少的局面。自今年51日承接高新区刑事案件以来,我院共受理高新公安分局批捕案件1722人,受理高新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人。并应高新分局要求,我院与高新分局就一起涉恶案件组织召开联席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就案件定性、追诉时效、下一步侦查计划提出了引导意见。二是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类经济犯罪,保障公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院在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暴力、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着重、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类经济犯罪,始终把办理涉众经济犯罪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坚持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例如我院办理的一起以养老保健为幌子诈骗66名老年人24万余元的诈骗案件以及我院办理的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昌坊商圈”网络传销案件。“昌坊案件”涉案自然人会员达1900余人,会员层级21级,涉及会员费4500余万元,两起案件都存在较大的办案压力和信访风险,特别是“昌坊案件”,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的的同时协调各方,既保障案件的质量,又化解各类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深耕主业,大力抓好案件公诉工作为国家挽回巨额损失。今年上半年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新余流星花园房地产公司、被告人彭正祥(流星花园房地产公司系江西赛维集团下属公司、彭正祥系赛维原董事长彭小峰父亲)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经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流星公司、彭正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流星公司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上缴国库,判处彭正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一千万元上缴国库,为国家挽回了巨额损失。受理此案后,我院认真研判案件事实的每个细节和法律适用中的每个概念、法律理论,以及加大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指导,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处流星公司、彭正祥有罪。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企业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央、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我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快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斗争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先后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25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2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安排,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二是加强线索排查。针对利用势力横行四方、欺行霸市、在厂矿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策划非正常上访等8类涉黑涉恶问题,畅通控告申诉渠道,依法受理、及时分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今年3月开始,我院对袁河公安分局侦查的一起新钢经警和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疯狂盗窃新钢财产的涉黑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重拳出击,安排专人快捕快诉,单该起涉黑案,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6人,得到了企业领导和职工的高度赞誉。三是坚持依法办案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突出打击重点,严格证据标准,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对于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明确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作为办案责任人,组织精兵强将专案办理,切实体现“严打”的高压态势。在厂区和所辖社区范围开展大排查活动,突出对涉黑涉恶罪犯社区矫正监督和减刑假释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5月,我院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批捕了高新区的村霸等恶势力案件25人。建立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和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紧抓案件质量,确保打击效果。上半年我院先后与袁河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就“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召开联席会议5次。

(三)积极拓宽法律监督方式,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法律监督,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5人。一是以公检法联席会议的方式定期进行案件质量通报。我院严格按照市院的要求,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严格要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开展刑事案件质量问题登记汇总通报工作,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及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中的问题归纳汇总,提出改正意见,充分交流意见,提高案件质效。例如今年我院在办理两起酒驾案件中发现交警城南大队存在对嫌疑人血液取样不规范等问题,公诉部门及时与城南大队事故中队进行对接,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双方充分交流,就证据标准和审查标准达成一致,为规范类案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有效帮助。今年以来,我院加大监督力度,于20185月在走访中发现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线索一件,并已向新余市森林公安发出立案理由说明书。二是以刑事抗诉为中心,加强对刑事判决的审查工作,严格把握抗诉标准和条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的监督。同时,继续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诉讼监督。

(四)积极开展控申举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上半年,我院控申部门接待群众来访15100余人,涉及控告类信访3件,咨询类信访1件,其中受理并分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1件,直接答复3件。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12次。高新区案件由我院管辖后,由于案件涉及受害人等人数众多,导致控申接访数量大增,单5月一个月,我院共接待高新区案件当事人等来访达12100余人,我院集中人力和精力做好解释和纾解工作。加大控申举报宣传力度,多次组织干警走出机关,走上街头,下到厂矿,走近百姓,以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采取检察长接待、集中受理群众举报、下访巡访等形式,深入厂矿企业和社区等,4月我院干警深入冷轧厂进行法律宣传,为新钢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法律基础。共为群众解答法律相关问题50余人次,散发举报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激发了群众举报的热情。

(五)检察政务和事务等其他工作协调发展。狠抓检察调研、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年初对调研、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计划、安排,下达了目标任务。在实际工作中,院领导和科室领导带头做、带头写,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写作热情。今年上半年以来,检察信息工作共编发信息35条,已被省院采用2条,市院采用33条;发表新闻宣传稿件33篇,其中《检察日报》15篇,市级18篇;发表调研文章15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12篇。顺应时代发展和公众需求,上半年下大力气抓好了新媒体建设力度,全力打造“新余望检”微信公众号,努力做好微信创作和编辑工作,提出了打造原创精品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宣传检察工作正能量的宣传方向。微信工作有了质的飞跃,今年上半年共推送微信51篇,其中原创15篇,被省院和市院采用4篇。认真做好了检委会及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督查、代表联络、检察统计、传真、保密、档案工作发展良好,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综治等后勤工作都较好地服务了检察业务工作。加强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检察机要通道、三级专线网系统和检察系统专线网络电话等设备维护,保证了设备运转正常。

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使新余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一)大力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和查处工作。积极落实省院和市院部署,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上半年,共收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9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1件。该9件案件均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如鸿利物资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经营许可范围的行为,厂区内堆放大量物料,因未配备除尘设备而造成作业区物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虽然渝水区环保局已向袁河经济开发区发出对该企业的停产通知书,但鸿利物资有限公司至今依然在进行作业运行,渝水区环保局监管不到位。我院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积极推动案件办理进程。鸿利物资有限公司也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整改。另如高新开发区江西信诚高档面料开发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泄洪渠,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我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对信诚高档面料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行为未进行有力监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现已对该案进行立案。

(二)加强对公益诉讼组织领导、齐心合力抓办案。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李峰鑫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一把手”、分管院领导的作用,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充实2个员额内检察官和3个检察辅助人员及3个工作人员到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加强一线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积极做好案件线索摸排工作。注重从刑事案件中,特别是梳理前期发现的机关公益保护线索。上半年我院从刑事案件中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案件线索2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2件。

(三)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院统一部署,我院专门抽调了8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活动。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本市高新区多家砖厂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案件线索,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将线索交至我院。我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新余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对高新区砖厂违规生产行为未进行有力监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现已对高新区违规生产的砖厂立案共7件,并向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分局、新余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目前,7家粘土砖厂都进行了关停,整治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保护新余的蓝天碧水贡献了检察力量。

三、锐意创新,加强预防,为企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检企联手,共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不断加强“检企共建”工作,打造服务国企品牌,我院坚持一季度与企业联系一次,定期参加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更加有效地为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511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红梅受邀前往辖区内新钢公司设材部,在该公司设材部开展的“倡廉洁强作风促管理”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中作了题为“培养法治思维,构建美好生活”的专题讲座,新钢公司设材部的中层以上干部共3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讲座。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自觉筑牢“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三道防线。

(二)深入开展预防调研,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除坚持“以打促防”外,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调研工作机制,利用检察职能优势深入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选择新钢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权力结构和运行状态、引发犯罪的机会条件等,把握变化趋势,积极提出防范建议和对策措施,撰写调研报告,积极为新钢公司防范犯罪出谋划策,

四、积极做好迎接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促进检察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积极推动员额制改革落实。一是员额比例、岗位落实科学。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2名,员额检察官7人、检察辅助人员8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分别占政法专项编制比例为31.8%36.4%9.1%,符合规定比例。我院现有7名员额检察官,2名在诉讼监督部,5名在刑事检察部,但是所有的7名员额检察官都要按案管系统轮案系统办理批捕公诉案件,并确定了2名员额检察官兼办公益诉讼案件。7名员额全部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部门倾斜,全部办批捕起诉检察院的主业;落实了办公综合、政工党务、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司法技术等非业务部门不设置员额的要求。二是人员分类定岗位工作完成。4月初,我院先后制订下发了5个党组文件,明确三类人员的分类身份,即:《关于望城检察院人员分类定岗的通知》、《关于将我院检察官编入办案组织的通知》、《关于大部制改革及明确全体检察人员工作岗位的通知》、《关于设立7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的通知》、《关于组建3个检察官办案团队的通知》。人员分类符合相关规定;岗位确定比较科学,不存在混岗现象;纪检组组长、政工科长没有入额成为检察行政人员;没有员额检察官兼任综合行政部门职务的;大部制改革后,两个业务部门负责人都是由员额检察官担任。

(二)积极推动新型办案机制落实。一是加快内设机构改革落实。落实了《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实行了大部制改革,我院现有415个内设机构,即:诉讼监督部、刑事检察部、政治部、检务保障部、纪检组。5个机构数量符合文件规定,办案全部是按照新的大部制运行。二是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今年党组发文,明确了我院检察官办案组织的组建, 设立了7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了3个检察官办案团队,规范检察官办案组织运行。7个员额检察官每个人都带12个检察官助理组成独任办案组织,由三个资深检察官组成了三个办案团队,办理大案要案。我院的每个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都编入了固定的办案组织,每个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都建立了工作对应关系。三个办案组织分别为:重大经济犯罪办案组、重大职务犯罪办案组、公益诉讼办案组,每个办案组织都明确了专业化方向。三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都能履行亲历性办案职责,不存在挂名办案现象;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数量都达到了要求。员额检察官按照办案规定程序,做到了办案全程留痕。落实了《江西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都将院领导办案情况在内网上通报,上半年,院领导办理检察主业批捕起诉案件占比达到45%

(三)强化担当,积极配合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把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院党组积极做好改革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带领全体干警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为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纪律不松、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团结协作,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去年1221日,望城工矿区院召开职务犯罪侦查部门6名干警转隶欢送会,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

五、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全院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明显改观

(一)积极组织学习传达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加强对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强化“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健全我院“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督查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我院一直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红色家书》等,塑造了浓重的政治学习气氛。二是加强考核评估。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到干部考核之中,组织干警带着要解决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党员宗旨观念淡博、精神不振和道德行为不端等五方面问题开展好活动,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名党员干警。 

(二)抓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我院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坚持每月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认真分析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安排检察工作任务,培养了检察队伍干实事、创实绩、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做到事先通气,集思广益,民主决策,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团结协作。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20181月,我院进行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新班子到任后,积极组织“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回归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各位党员通知先锋创绩的积极性与践行力。2018年我院干警肖晗在全市职工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  

(三)严格队伍管理,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对照“怕、慢、假、庸、散”问题,深刻查摆自身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具体解决,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进一步加强经费和车辆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全力以赴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严肃廉洁从检纪律,全面从严治检。2018314,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督查组突击检查我院的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督查组现场检查了我院考勤纪律、在岗情况、公车使用、三公经费、遵章守纪等情况,经查:我院23名在编干警全部在岗在位,6辆公车全部停放到位,公务派车加油都登记在册,食堂仓库未发现存放烟酒、公务接待规范未超标情况。督查情况得到了市院主要领导和省院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六、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没有相对应的法院,导致案源少,调卷难,民行工作开展难。二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我院干警平均年龄达47.8岁,为全市检察机关年龄最大,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急需补充新鲜血液。三是诉讼监督工作比较薄弱,监督力度和效果还有待于加强,四是智慧检务亟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今后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七、201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对下一步的工作,我院将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院提出的“一二三”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围绕我院党组提出的“一个目标、五个抓手”的工作思路,以“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先进”为工作奋斗目标,切实转变观念,重塑信心,重整行装再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全力进行攻坚破解;牢牢把握正确工作方向,把市院的决策部署变成具体行动和切实举措,聚精会神地抓落实。    

一是在从实从严管理检察队伍上有新举措。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定期分析干警的思想动态,做到人心齐,队伍稳,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展示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继续发挥公诉队伍人才优势,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全市拔尖、全省领先的“精英型”公诉队伍。  

   二是在保障国有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有新贡献。聚焦为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国有企业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有利于国企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切实强化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宽容对待国企改革创新失误,严厉打击阻碍、破坏改革创新的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经济创新发展。聚焦绿色发展,对违规执法、怠于履职等行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开展监督。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在保证依法办案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决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三是在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上有新作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打击与修复并重、预防与宣传并举的工作理念,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新钢公司联系,积极介入新钢投资10亿元的环保改造项目,为改善新余的人居环境献计出力。认真总结去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经验,重点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充分用好用足诉前程序和公益诉讼两种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共利益的期待。加强与公安、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共享横向打破部门职能界限、实行内部整合,形成查处监督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建立涉环境资源型企业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两本台账,并将该台账与新钢公司、环保部门等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不准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前科的单位和个人再从事环境资源类项目的开发和利用。  

四是在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充分认识司法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各项改革,尤其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接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逐项自查、及时整改、全面落实,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经得起评估检验。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要坚持市院的统一规划部署,依托新钢自动化部的技术和人才的优势,借鸡生蛋,破解我院在智慧检务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把高科技、新系统、大数据注入司法办案过程,注重发挥集成应用、多元统筹、科学分析的优势,从而提升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要从案件监控、程序监控、文书质量监控、法律监督4个维度出发,构建立体化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保障司法质量。提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查的智能化监督效能,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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