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望城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望城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余市望城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二)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三)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照程序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六)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
-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902.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0.43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902.35万元,较2020年增加1.83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02.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902.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02.35万元,较2020年增加9.93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8.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执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02.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2.35万元,决算数为9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17万元,决算数为83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79万元,决算数为4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三)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22.39万元,决算数为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2.84万元,较2020年减少12.10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32万元,较2020年减少44.69万元,下降22.92%,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细化、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所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万元,较2020年增加1.4万元,增长56.91%,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资本性支出65.33万元,较2020年增加65.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细化、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96万元,下降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1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7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08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4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2.74万元,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12.26万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35.64万元,人员编制数量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车辆合计数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为0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91万元;通用设备384.11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9.97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16.6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45万元、办案专项经费0.9万元)两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工资:反应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津贴补贴:反应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
(三)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费。
(五)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干部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九)其他社会保障费缴费:反映单位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困难干部职工生活补助、临时工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等。
(十二)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三)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四)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十五)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六)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十七)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等费用。
(十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十九)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十)劳务费:反应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一)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二十二)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干部职工福利费。
(二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租车费用、车改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人才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等。
(二十五)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等。
(二十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