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望城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对辖区内侦察机关的侦察活动、审判机关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以及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的查、职务犯罪的预防及法律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市望城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在岗人数30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 市望城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4.02万元,较上年增加59.59万元,其中2017年市望城检察院年末结余192.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17%,较上年增加11.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1.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98%,较上年增加48.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3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7.85%,较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望城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1004.02万元。较上年增加59.59万元。
1、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24.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15%,较上年增加59.5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支出3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85%,较上年持平。
2、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85.33,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18%,较上年增加1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6%,较上年增加4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6%,较上年增加1.2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59.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76%,较上年增加7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96%,较上年减少1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9%,较上年增加1.73万元,项目支出38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29%,较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望城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0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2万元,较上年增加59.5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支出380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我院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所需物品均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为:预算合计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较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市望城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