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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望城检察院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 单位概况

市望城检察院为副厅级建制。定编人数30人,现有在职人数30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主要职责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决定是否提请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七)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八)对全市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三)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四)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

(十五)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和派出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七)管理本院和派出院机关干部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市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

(三)侦查监督处

(四)公诉处

(五)反贪污贿赂局(挂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牌子;反贪局内设侦察一科、侦察二科,副科级)

(六)渎职侵权检察处

(七)监所检察处

(八)民事行政检察处

(九)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十)职务犯罪预防处

(十一)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委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

(十二)检察技术处

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在岗人数30人, 退休8人。

四、部门决算(草案)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589325.49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875635元,较上年增长17.46 %;本年收入合计7713690.49元,较上年增长17.96 %,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增资。追加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589325.49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8589325.49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780190.48万元,较上年上升5.33%,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工资调到社保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1809135.01元,较上年增长106.61 %,主要原因是:预扣了人员社保款尚未上缴,侦察电子实验室工程尾欠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780190.48元,占 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0190.48元,决算数为678019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000,决算数为158600元,完成预算的32.3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1.43%,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00元,决算数为3000,完成预算的3.7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000万元,决算数为155600元,完成预算的37.9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1.81%。主要原因是: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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