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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望城工矿区院多举措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
时间:2024-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检察和解,今年以来促成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0件,有效做到定纷止争。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该院积极探索内外共同发力模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11件轻微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和解工作,成功将11件案件矛盾化解在前端。同时对公安机关立案的轻微刑事案件不定期梳理、筛选,对存在刑事和解可能得52件案件进行清单化管理,为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打好前期基础。畅通内部“检调对接”绿色通道,在刑事检察部门设置检调对接联络员,并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同步审查赔偿、调解可行性,对有调解医院但尚未达成合意的,及时启动检调对接程序,成功促成19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

二是提升和解质效。在审查起诉阶段注重协议审查,重点审查和解协议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以公开促公正,对达成和解的30件轻微刑事案件均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调解听证率100%。针对部分案件因被害方要价过高导致和解困难问题,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办理徐某故意伤害案时,针对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该院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存10万元,最终赔偿11.3万元,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

三是注重治本控源。针对和解后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该院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今年共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6件,其中和解后不起诉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5件。提出检察意见21件,目前行政机关已采纳19件,探索“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模式,对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节赔偿、补偿解决生活困难的9件轻微刑事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23万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轻伤害案件背后的诱因和隐藏的风险点,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推动构建轻伤害案件源头防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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